常德市鼎城区公用事业管理站更名并升格
本网讯: 经研究,并报经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常编办[2009]24号),常德市鼎城区公用事业管理站升格为副科级机构,并更名为常德市鼎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