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编办坚持以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定期审核报告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全区行政、事业机构的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对相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清理核对,并将每个季度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编办进行报告。
二是实行了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公示制度。在认真核查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将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并公布了机构编制违纪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心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密切与组织、纪检、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上半年,永定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督查、全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等督查行动,确保实现了“十一五”期间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健全了机构编制考核评估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了对区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目标,对区乡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并将机构编制工作考核情况与其业绩考核和使用挂钩。(张家界市永定区编办 江涛)